第九十二章 地买下来了![2/3页]
交易的时候就已经写得很是清楚了。谭小花是出钱最多的,再加上谭大郎跟谭三郎都觉得还是要地比较划算一点,至少还能多几亩。
所以四十亩的田就都归了谭小花了,当然即便是如此,也还另外划了四亩地给谭小花。因为她一共掏了二百九十八两银子出来,当然四十亩田的价格是二百八十两,四亩地那就是二十两。
所以按照谭小花拿出来的钱其实还是不够的,不过谭二郎给谭小花添了二两银子,凑了个整数。也就是说记在谭小花名下的田有四十亩,地有四亩。
对于谭二郎竟然将这么多的地都记在谭小花的名下,谭大郎跟谭三郎都还是有一点不理解的。但是谭二郎却觉得自己这么做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接下来就是谭二郎自己了,他一共有二百二十二两银子,因为给了谭小花二两所以剩下了二百二十两。而地的价格是五两银子一亩,算下来也是四十四亩,不过都是地!
这家人本来就是一次性卖一百二十亩地,但是既然已经已经被谭小花跟谭二郎各占去四十四亩了,那么剩下的三十二亩地当然也就归了公中的了。
现在毕竟还没有分家呢,所以在写名字的时候谭二郎便理所当然的让写了陶老头跟马氏的名字。当然在归到公中的地里面也包括了那几亩人家赠送的山地,也一起写进去了的。
对于这样的安排其实谭大郎跟谭二郎都是没有意见了,老实说他们来这一趟其实主要就是要来跑腿了。毕竟他们这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出一分钱,但是最让他们疑惑的还是谭二郎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不够的都是我问娘拿的,所以这买的地当然也就一起记在公中了。”在没有分家之前爹娘手里的钱那也的确是公中的,所以将地记在爹娘的名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对了,这地契你们还是要尽早的去衙门里换成红契,这样保险一些。”毕竟如果只是他们手头交易的白契,要是被别人给拿到了,那么是很有可能会被人据为己有的。
但是如果到衙门里去换成红契的话,那么自然则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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