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当暴君宠妃那些年15[1/3页]
冯妃生在将门,不喜拖拖拉拉拐弯抹角,最是坐不住。
云妃上回去找喜妃麻烦,之后就没了下文。
据她们派人看到听到的,云妃像是让喜妃使了什么法子笼络了过去。
两人都亲亲热热手挽着手走一道了。
云妃指望不上了。
看其之后就没了下文就能知道,铁定是和喜妃站到了同一战线去了。
她们还得靠自己。
冯妃命人熬制了补汤,袅袅婷婷地去了莲宫。
秦欢今日没出去喂鱼,她蹲在墙角看蚂蚁搬家。
一旁的桃枝很无奈,劝又劝不动,主子满口蚁蚁这么可爱怎么可以杀蚁蚁的做作话语,桃枝只能随她去。
怕她蹲得腿麻,还往旁边放了绣凳。
冯妃抵达之前,就有宫人主动过来送了消息,桃枝得了消息,禀明了看蚂蚁的秦欢。
都无聊到看蚂蚁了的秦欢眼睛一亮,猛地起身,“快,快扶我过去。”
桃枝:……
不该是快扶我去梳洗吗?
算了,她早该习惯主子迥异于常人的行为的。
秦欢柔柔弱弱地让桃枝扶着自己出了莲宫,和冯妃在莲宫之外来了个偶遇。
云妃生得普通,那是放在锦衣玉食钟鼎世家娇养出来的女儿们之中,尚且最为拔尖那一挂里来评价的。
实际上,云妃五官英气,英姿飒爽,是又帅又酷那类酷姐美人。
肌肤较其余贵女略微暗沉了一些?
黑珍珠听过没?
冯妃走的是大家闺秀的人设,但她走起路来透着股雷厉风行,和她大家闺秀的人设极为违和。
冯妃生得秀美,和秦欢是两种类型,冯妃比作牡丹,秦欢大概就是雪莲。
各花入各眼,各有各的美。
不论是哪种美,秦欢都喜欢。
当然,她最最喜欢的,还是自己这样的美人,谁最喜欢的会不是自己呢?
秦欢就最最喜欢自己了。
上回让云妃先喊了妹妹,秦欢这回主动出击,率先开口:“妹妹,可是巧了,是上天的缘分令我们相遇的吗?”
专门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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